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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点击:447 发布时间:2022-06-12
近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民族宗教委员会、省公安部、省财政部、省生态环境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十硬措施,计划在2年左右实现屠宰规模、屠宰行为基本规范、监督能力有效提高目标,基本解决牛羊禽屠宰小分散问题。
首先,全面了解基础。重点调查牛羊禽屠宰场的基本情况、规模、日常运行、许可证处理等,全面了解牛羊禽屠宰场的基础和行业现状,分类登记,为准确的政策提供详细的基础数据。
2、促进集中屠宰。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屠宰、规范管理的原则,在清理关闭不合格屠宰场的同时,同时推进牛羊集中屠宰场(场)建设。所有牛羊集中屠宰场(场)具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证书和污水排放许可证(或污水排放登记),纳入农业和农村部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体系,派官方兽医进行集中检疫。
第三,实施分级管理。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的主要责任。所有纳入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体系的牛、羊、家禽屠宰企业,出厂产品应附有肉类质量检验证书和动物产品检疫证书,并配备符合屠宰规模的兽医卫生检验员。一是促进规模以上屠宰场的标准化。二是规范集中屠宰场(现场)的管理。第三,各地不得增加手工屠宰场。少数民族确需保留手工屠宰场的,应当登记登记,出台具体的管理措施,严禁不在管理范围内屠宰。
4、加强市场准入。牛羊禽产品经营加工用户应严格执行采购检验制度,检验并保留肉类质量检验证书和动物检疫证书(以下简称两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组织者和肉类冷冻产品的储存服务提供商应加强检验。没有两证或两证的牛羊禽产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提供储存服务。
5、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生产流通领域未附两证、两证不全、屠宰死畜禽、注水、注药、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流通领域未履行牛羊禽产品两证检验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畜牧兽医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严禁以罚代刑
6、促进组织创新。指导和促进牛羊禽屠宰场自建养殖基地或与养殖基地建立稳定的供应合作关系,鼓励中小型屠宰场规范牛羊禽购买渠道,开展自营销售,有效控制牛羊禽屠宰场的质量和安全。积极引导小型屠宰场转型,开展肉类分配业务。加快完善屠宰智能化建设,实现屠宰关键环节的实时监控和质量安全追溯,促进肉类质量检验证书的电子颁发。
七、加强部门合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快牛羊禽集中屠宰。
八、压实地方责任。严格执行菜篮子市长责任制,各地要统筹规划,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尽快出台辖区内牛羊禽屠宰场(场)规划。
九、加强支持和支持。通过股权投资基金、信贷担保、贴息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指导作用,支持牛羊集中屠宰,建立标准化示范厂和屠宰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省选定部分重点县,支持牛羊集中屠宰和质量可追溯性试点的实施。引入山东省牛羊禽屠宰场(场)建设条件,为屠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十、加强宣传指导。加强宣传教育知识的普及,宣传购买牛、羊、家禽产品,查看两证及相关注意事项,普及肉类健康消费,增强公众质量安全意识。加强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屠宰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引导自觉守法、诚信经营。